8月23日上午10點半左右,山東省減災中心出發(fā)奔赴受災較為嚴重的濰坊市青州市的救災車輛,在經過高速收費站期間,出示山東省救災捐助辦公室8月23日出具的致各交通檢查站、收費站“請予放行為盼”的憑證,高青收費站工作人員以“未接到通知”為由堅持收費,司機繳納了185元過路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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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關于救災車輛是否可免收通行費的問題,2004年起正式施行的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已提出了相關規(guī)定:
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第七條明確規(guī)定,軍隊車輛、武警部隊車輛,公安機關在轄區(qū)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、執(zhí)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(fā)事件的統一標志的制式警車,以及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(zhí)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,免交車輛通行費。
“山東救災車輛憑證走高速被收費”一事經媒體報道后,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。鷹擊早發(fā)現顯示,從23日18時起,相關輿情開始發(fā)酵,網友討論熱度逐漸上升,24日8時,事件熱度到達峰值(截至24日10時),與此同時,#救災車輛憑證走高速被收費#登錄微博熱搜,只是存活時間短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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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浪微博上,參與該事件影響力較高的重點博主除了@頭條新聞、@環(huán)球時報、@新浪財經 等主流媒體官微之外,還有知名互聯網資訊博主@吐槽曝料、@happy熱哥 及媒體人@傳媒老王 等幾位金V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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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,@澎湃新聞 23日18:15發(fā)布的博文“山東臺風救災車輛憑證走高速被收費,收費站:未接到免收通知”不僅較早,而且影響也最大,獲得1.3萬+次的轉發(fā),2.5+次的評論,3.2萬+次的點贊,影響1170多萬人。該博文傳播以第一層為主,關鍵傳播節(jié)點主要有@彭大石、@李仲偉律師、@老紀有點傻、@皓月依楓 等博主。
博文傳播分析 數據來源:鷹擊早發(fā)現
“山東救災車輛憑證走高速被收費 收費站:未接到免收通知”的消息一經爆料,立即引起了廣大網友的激烈討論,“收費員沒錯,職責所在,關鍵是相關部門之間工作銜接出現問題 ”成為主要聲音。
@澎湃新聞 相關博文熱門評論
@環(huán)球時報 相關博文熱門評論
對此類事件,不少媒體曾評論批評高速公路收費站仍“不近情理”地對救災車輛收費的行為。
但也有媒體提到,“收費站自身并沒有免收過路費的權利,對于救災車輛是否收取過路費,完全由各條高速公路公司及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決定”。
《廣州日報》也曾刊發(fā)評論指出,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的規(guī)定“過于籠統,能否考慮由交通運輸部門統一制作相關免費通行證明,暢通全國高速公路,值得思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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